合作交流

中越(广宁)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隆重召开

2012-09-07  


      2012年8月17日,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办的“2012中国经济特区论坛:中越(广宁)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在深大国际会议厅召开。

      越南广宁省省委常务副书记杜氏煌、广宁省委常委、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杜通、越南国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阮金红、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阮友光、国会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方友越、越南驻广州总领事苏国俊等50余名分别来自越南国会、中央政府及广宁省政府的高级官员,与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陶一桃、副主任袁易明等专家学者就中越(广宁)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各方面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开幕式上,陶一桃教授的欢迎辞中强调,中越两国有着各自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面临各自不同的发展问题,但是谋求社会现代化、经济发展和民生富裕是共同的目的,相信此次研讨将会对我们各自都有所启发,为探讨各自国家发展的道路和路径提供一个可借鉴的模式。

      杜氏煌副书记表示,对中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深圳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极大成就感到非常的鼓舞和钦佩。广宁省代表团此次非常希望有机会向中国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学习宝贵经验,并运用于发展越南广宁的经济。同时希望双方合作关系能够制度化,能够继续保持双方的信息沟通和专家的交流,继续推动双方的深层次合作。

      在接下来的大会研讨中,越南广宁省委常委、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杜通先生首先进行了越南广宁省发展及投资情况专题介绍,特别分析了广宁省的经济发展潜力和优势以及广宁省经济发展的未来路线规划。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教授作了题为《经济特区发展过程当中政府的作用——来自于深圳的证据》的大会演讲:在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余年,设置经济特区,是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回顾经济特区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主要有四大经验:第一是制度改革,第二是培育环境,第三是把自由还给市场,就是建立具有充分自由的市场。第四是适时地出台优惠政策,并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作了题为《深圳的特区立法制度》的大会演讲:从特区立法制度的产生及发展、特区立法的特点、特区立法机构和程序、特区立法成果等方面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立法。黄院长指出,深圳发展的优势过去的优势是“三大优势”,第一个是毗邻香港,第二是特区立法权,第三个就是各类税收政策的优惠。从现在来看,税收政策的优惠已经没有了,所有的所得税、进出口退税等等税收政策优惠已经没有了,现在新的优势是三个,一个是毗邻香港这个优势没有变,第二是特区立法权没有变,第三个新的优势是“四个先行先试”的优势。

      下午,双方代表就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与实践、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的制度与立法等专题进行分组讨论,越南代表团官员提出了关于特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已经遇到和可能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中方专家一一予以解释。

       研讨会后,越南广宁省与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签署了专家学者交流合作意向书。

      此次研讨会是作为越南代表团访华的一次重要活动。越南广宁省试图建设一个超前发展的经济特区,之前已通过越南驻广州总领事馆与我中心协商沟通多次,此次由省委书记率领48人代表团访粤,拜会广东省、深圳市主要领导之后,在深大举办特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就中越(广宁)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各方面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越南广宁省借此契机与深大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签订协议、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为其经济特区建设管理的高级人才培养,为经济特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制度与立法提供长期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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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陶一桃教授迎接越南与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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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