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政府的市场主体作用与管理市场作用

2018-07-10   作者:ccsezr


钱津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一次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此而言,我认为应该对政府的市场主体作用和管理市场作用给予理论的确定。

     首先,政府是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要发挥全部的资源配置作用,并不是说除了市场配置资源,还需要政府做一定的补充配置。若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要发挥替代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是不合逻辑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再也不能像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依靠行政方式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而是要通过市场实现政府的资源配置。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中,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置不可脱离市场,政府是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由于政府配置资源的经济当量巨大,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力极其重要,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之中,政府是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政府必须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秩序,依据市场认真履行资源配置职责,规范地发挥自身配置公共资源的市场主体作用。
    
     其次,政府肩负有管理市场的社会职责。

     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过去明确的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明确的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什么作用。对此,现在应予确定的是,政府需要更好地发挥的是管理市场的作用。一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不能是盲目的市场,更不能是混乱无序的市场,需要通过政府的管理而使市场保持客观有序状态;再一方面,管理市场是政府的社会职责,政府必须承担起这一职责并切实做好管理市场的工作。不论是何市场,都必须接受政府的管理。不论何时,政府都必须对市场实施有效的管理。只有处于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市场才能最好地发挥决定性作用。
    
     最后,政府不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过去讲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比喻说法是不正确的。严格地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配置资源是市场主体,是拥有产权的市场主体,不应比作运动员;而政府管理市场,是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责所在,不是参与比赛,也不应比作是裁判员。准确地讲,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负责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主体,这两方面的社会职责都必须由政府承担。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